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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是辣椒、调味品、辣椒面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总部设在宁夏平罗县高庄乡109国道西侧头石路口,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欢迎新老客户前来洽谈。联系人:金丹,联系电话:0952-6870023,移动电话:13995027161。 ...更多
公司名称 | 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丁小玉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平罗县沙湖辣椒制品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
注册资本 | 116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06-03-21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5人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640221774934560Q |
注册号 | 640221200007691 | 组织机构代码 | 774934560 |
住址 | 宁夏平罗县高庄乡109国道西侧头石路口 | ||
经营范围 |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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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副董事长 | |
2 | 董事 | |
3 | 监事 | |
4 | 监事 | |
5 | 监事 | |
6 | 财务负责人 | |
7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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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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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经营状态 |
---|---|---|---|---|
1 |
丁学东
他有 1家公司 |
2015-08-14 | 在营 |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1-02-07 | 业务范围变更 |
蔬菜种植、加工、销售
[退出]
调味料加工、销售 [退出] 味精分装 [退出] 农副产品(不含粮食)购销,其他食品销售 [退出] 小苏打(碳酸氢钠)的生产、销售 [退出] 泡打粉的生产、销售 [退出] 鸡精加工、销售 [退出] 植物油、小磨油加工、销售 [退出]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退出] |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新增]
食品生产 [新增] 调味品生产 [新增] 食品小作坊经营 [新增] 食品经营 [新增] 食品互联网销售 [新增]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 |
2 | 2021-02-07 | 负责人变更 |
丁学保
[退出]
|
丁小玉
[新增]
|
3 | 2021-02-07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4 | 2021-02-07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15
|
长期
|
5 | 2021-02-07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
|
长期
|
6 | 2021-02-07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马秀兰
丁学保 [退出] |
马秀兰
丁小玉 [新增] 范辉 [新增] 李燕 [新增] 马秀花 [新增] 王健 [新增] |
7 | 2018-02-07 | 名称变更 |
宁夏沙湖
清真
食品有限公司
|
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
|
8 | 2017-08-01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丁学保,出资800万,占80.0%,实缴出资447万
[退出]
马秀兰,出资200万,占20.0%,实缴出资20万 [退出] |
丁学保,出资800万,占68.9655%,实缴出资447万
[新增]
马秀兰,出资200万,占17.2414%,实缴出资20万 [新增] 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0万,占13.7931%,实缴出资0万 [新增] |
9 | 2017-08-01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丁学保,****
马秀兰,**** |
丁学保,****
马秀兰,**** 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 |
10 | 2017-08-01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丁学保,出资*万,占*%,实缴出资*万
马秀兰,出资*万,占*%,实缴出资*万 |
丁学保,出资*万,占*%,实缴出资*万
马秀兰,出资*万,占*%,实缴出资*万 宁夏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万,占*%,实缴出资*万 [新增] |
序号 | 发布日期 | 案件名称 | 案由 | 案件身份 | 案号 |
---|---|---|---|---|---|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22-01-26 | 平市监处罚〔2022〕5号 | -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1-08-17 | 平市监处罚〔2021〕206号 | -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2017-01-12 | 平市监处字[2017]52号 | - |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黄渠桥所 |
4 | 2015-06-18 | 平罗工商0字(2015)138号 | -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2-06-27 | 平消行罚决字﹝2022﹞第0042号 | 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防火间距 | 给予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的处罚。 | 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
2 | 2022-06-24 | 平消行罚决字﹝2022﹞第0044号 | 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责令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火锅料车间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平罗县消防救援大队 |
3 | 2021-08-17 | 平市监处罚﹝2021﹞206号 | 2021年4月20日,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受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委托,对宁夏富汇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批号为2020-08-26的“伊晨”鸡精调味料抽检。2021年5月20日,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经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No:G2021-04-0340)显示:“检验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标准指标:≥1.10,实测值:0.65,检验依据:SB/T10371-200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5月24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2021年5月28日,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向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申请复检。2021年6月17日,双方指定的复检机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No:A1B607018A1F70Y9183)《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标准指标:≥1.10,实测值:0.666,检验依据:SB/T10371-200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6月21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2021年6月21日,对案源进行了登记,同日,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证照齐全有效,许可生产项目与实际生产一致。该公司共生产批号为2020年8月26日的“伊晨”鸡精调味料10件,每件50袋,规格为200g/袋,全部销售给西吉县西坪东兴百货超市,销售价为每件160元,货值金额为10件×160元/件=1600元。当事人于2021年5月24日召回275袋,即5.5件,价格为5.5件×160元/件=880元,违法所得为1600元-880元=720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丁小玉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作为被处罚对象主体资格以及法定代表人丁小玉的身份的事实;2.2021年5月24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的《现场笔录》、现场提取的当事人《鸡精车间生产记录》、《销售凭证》、《出厂检验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地点、现场基本情况、销售情况的事实;3.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丁小倩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的“伊晨”鸡精调味料的事实;4.宁夏沙湖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玉签署的委托书1份及丁小倩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丁小倩全权处理本次调查以及丁小倩个人身份的事实;5.2021年4月20日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GC21640000824930482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2021年5月20日出具的No:G2021-04-0340《检验报告》、2021年5月24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知书》、2021年5月31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申请受理通知书》、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17日出具的No:A1B607018A1F70Y9183《检验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2020年8月26日生产的“伊晨”鸡精调味料经2次检验,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6.当事人提交的《产品召回计划》、《不合格企业自查原因》、《召回计划》、《不合格品召回记录》、召回产品存放照片、《产品召回结果说明》、《整改报告》和整改后的第三方《出厂检验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的事实。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1年7月30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平市监罚告〔2021〕22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2021年7月29日当事人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认为一是不合格指标属于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含量过低,并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二是其执行的是行业标准,不是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应定位为质量不合格产品,而不是质量不安全食品;三是在法律适用上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四是企业从去年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2021年8月13日,我局组织集体讨论后认为该企业生产的鸡精调味料属于食品,执行的行业标准也是食品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殊法优于一般法,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已经明确了该法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正确,其前三项陈述申辩理由不予采纳。但鉴于企业在收到检测结果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第一时间采取了召回措施,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在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对第四项陈述申辩理由予以采纳。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配合办案单位调查取证,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不合格食品及时进行召回,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存在困难。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改正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691:“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从轻】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10倍以上13倍以下的罚款。”,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 1.没收“伊晨”鸡精调味料275袋;2.没收违法所得720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罚没款总计50720元。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登记日期 | 登记编号 | 出质人 | 质权人 | 状态 | 出质股权数额 |
---|---|---|---|---|---|---|
1 | 2016-08-12 | 6402212016081100001134 | -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1 | 80 |
2 | 2016-08-12 | 6402212016081100001135 | -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1 | 20 |
3 | 2016-08-11 | (平罗) 内股质登记设字[2016]第 00050 号 | 丁学保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5 | 80万元 |
4 | 2016-08-11 | (平罗) 内股质登记设字[2016]第 00051 号 | 马秀兰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5 | 20万元 |
5 | 2016-08-11 | - | -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 | - |
6 | 2016-08-11 | - | 马秀兰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6 | 20.0000 |
7 | 2016-08-11 | - | 丁学保 | 石嘴山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 | 6 | 80.0000 |
序号 | 巡查日期 | 监督发现问题 | 处理情况 | 处理意见 | 属地工商所 |
---|---|---|---|---|---|
1 | 2017-05-10 | - | - | 正常 |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止目前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融资信息!
序号 | 发布日期 | 岗位 | 薪资 | 学历 | 工作经验 | 城市 | 详情 |
---|---|---|---|---|---|---|---|
详情 |
序号 | 头像 | 公众号名 | 微信 ID | 二维码 | 介绍 |
---|---|---|---|---|---|
1 | gh_3c6aa63914e9 | 该公司主要经营,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优质辣椒酱和火锅底料,宁夏伊芝元清真食品厂的芝麻酱系列,宁夏伊穆清真酱菜厂的散装酱菜,宁夏宴青胡麻油的代理 |
截止目前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序号 | 申请日期 | 商标 | 商标名 | 注册号 | 分类 |
---|---|---|---|---|---|
1 | 2017-05-05 | 辣喜哥 | 23974312 | 30类-方便食品 | |
2 | 2014-07-04 | 沙湖杞椒缘 | B45E5CF30F1CDF05 | 30类-方便食品 | |
3 | 2014-07-04 | 沙湖伊师傅 | 7FE4E90B11019D24 | 30类-方便食品 | |
4 | 2015-03-16 | 沙湖杞椒缘及图 | 16496289 | 35类-广告销售 | |
5 | 2017-05-09 | 杞椒缘 | 24024785 | 30类-方便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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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序号 | 申请公布日 | 专利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公布号 | 专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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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核日期 | 网站名称 | 域名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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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1-04 | 宁夏沙湖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www.nxshqzsp.com | 宁ICP备17000007号 |
日期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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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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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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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