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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57164782*** 更多

官网: -

邮箱:-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23号 附近企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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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2024-08-19

简介:设有限公司 企业资金: 1000-3000万元 ...更多

  • 基本信息 60
  • 司法风险 150
  • 经营风险 15
  • 经营状况
  • 知识产权 3
  • 公司舆情 2

基本信息

基本工商
公司名称 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永祥 关联9家企业
曾用名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住宅房屋建筑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 在营
成立日期 2000-08-01 核准日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参保人数 - 人员规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 91330182723648687G
注册号 330182000005240 组织机构代码 723648687
住址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新安路223号
经营范围 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承揽土木建筑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非开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业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租赁、维修、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图谱
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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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企业年报
序号 年份 详情
1 2019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2 2018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3 2017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4 2016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5 2015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6 2014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7 2013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详情
序号 股东名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 ***
股权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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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高管 1
序号 姓名 职位
1 董事,经理
历史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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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1
序号 所投企业 法定代表人 投资比例 投资数额 成立日期
1 杜宏杰 共有1家公司 3.33% 500.0万人民币 2009-11-11
历史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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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 13
序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经营状态
1 张志华
他有 7家公司
2019-05-28 在营
2 吴志泉
他有 2家公司
2013-07-10 注销
3 吴志泉
他有 2家公司
2012-03-12 注销
4 吴炳恒
他有 1家公司
2010-09-29 注销
5 何利松
他有 1家公司
2010-04-30 注销
6 方道泉
他有 1家公司
2008-05-09 注销
7 张海红
他有 1家公司
2008-01-07 吊销
8 吴永祥
他有 1家公司
2006-05-26 注销
9 陈艾滨
他有 5家公司
2006-03-23 吊销
10 叶刚
他有 1家公司
2006-03-06 注销
变更记录 44
序号 变更日期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1 2024-08-16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姓名: 吴永祥 [退出]
出资额: ***万 [退出]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2 2024-08-16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2024-08-16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姓名: 吴永祥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职位: 财务负责人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姓名: 童卫洪 [退出]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吴永祥 [退出]
姓名: 吴永祥
证件号码: ******************
姓名: 吴永祥
证件号码: ******************
证件号码:******************
职位: 财务负责人
职位: 董事 [新增]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朱浩聃 [新增]
4 2024-08-16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日期: ****-**-**
出资日期: ****-**-**
姓名: 吴永祥 [退出]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日期: ****-**-**
5 2024-08-16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吴永祥 [退出]
出资额: ***万 [退出]
百分比: **% [退出]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6 2020-03-30 章程备案 NULL
2020.3.30新章程
7 2020-03-3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姓名: 吴永祥 [新增]
出资额: ***万 [新增]
出资形式: 货币 [新增]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增]
出资额: ****万 [新增]
出资形式: 货币 [新增]
8 2020-03-3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姓名: 吴永祥
出资日期: [退出]
姓名: 童兰英 [退出]
出资日期: [退出]
姓名: 吴永祥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增]
出资日期: ****-**-** [新增]
出资日期: ****-**-** [新增]
9 2020-03-30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姓名: 吴永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童兰英 [退出]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吴永祥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增]
10 2020-03-30 出资方式变更 NULL [退出]
姓名: 吴永祥 [新增]
出资额: ***万 [新增]
出资形式: 货币 [新增]
企业名称: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增]
出资额: ****万 [新增]
出资形式: 货币 [新增]

司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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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8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律诉讼 68
序号 发布日期 案件名称 案由 案件身份 案号
序号 发布日期 案件名称 案由 案件身份 案号
法院公告 1
序号 公告日期 公告人 公告类型 法院 详情
1 2012-10-10 原告: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 - - 详情
被执行人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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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行政处罚 8
序号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 详情
1 2022-06-30 杭建综执罚决字〔2022〕第03-0215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2 2021-03-31 杭建综执〔2021〕罚决字第14-0097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3 2021-03-19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56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4 2021-03-04 杭建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015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5 2021-03-03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57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6 2021-02-23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52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7 2020-12-30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46号 -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8 2020-06-10 建综执罚字〔2020〕第8203012006100051号 - 建德市城市管理局(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 6
序号 处罚决定日期 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决定机关 详情
1 2022-06-30 杭建综执罚决字﹝2022﹞第03-0215号 2022年5月23日10时28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依职权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郡工地,发现该处存在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执法队员对该工地负责人亮证告知公务后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挖掘区域为城市道路,挖掘道路为人行道与车行道,经测量,长约12米,宽约9米,面积约为108平方米,挖掘目的为地下雨污分离工程,现场改工地负责人(潘树平)未出示相关审批手续,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执法队员向当事人发放并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建综执接调字【2022】第8209902号)。另经查证,执法队员曾向当事人发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建综执责改字[2022]第0015518号)。当事人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名称: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吴永祥,负责人称呼:法定代表人,性别:男2022年06月21日中午12时10分,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因规划道路项目与政府主管线接驳,有电力、雨污、通信、燃气、自来水同时进行管道接驳于2022年5月23日上午在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郡工地使用一台(220型号)挖机开挖路面,开挖面积为108平方米,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于2022年5月23日10时28分被巡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执法队员于2022年5月23日10时28分向受委托人潘树平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建综执接调字【2022】第8209902号)和《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建综执责改字[2022]第0015518号),要求建德市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并及时整改。2022年5月24日15时00分执法队员到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郡工地进行复查,当事人已整改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已取得《交警大队道路施工审批同意意见书》,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故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58条第1款(可处2万元以下罚款)“20平方米以上,起罚点为11000元,每增加1平方米,罚款数额增加1000元,11000+1000*(108-20)=99000元,根据法条,最高处罚金额为20000元,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为贰万元整,因当事人及时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所以依据《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处罚金额为20000*0.6=12000,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2 2021-03-31 杭建综执﹝2021﹞罚决字第14-0097号 2021年03月10日14时25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执法队员对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亮证告知公务后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经过现场勘查,该公司在大厅内设置四分类桶,其中绿色桶标识为“厨余垃圾”,桶内为食品包装袋,用完的纸巾;红色“有害垃圾”桶内有报纸一份,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向其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1]第8204131号),要求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名称: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吴永祥,负责人称呼:法定代表人,性别:男2021年03月10日14时25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中队执法队员对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亮证告知公务后进行垃圾分类检查,经过现场勘查,该公司在大厅内设置四分类桶,其中绿色桶标识为“厨余垃圾”,桶内为食品包装袋,用完的纸巾;红色“有害垃圾”桶内有报纸一份,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向其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1]第8204131号),要求当事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2021年3月11日,受委托人何丽霞到城东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223号营业执照登记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永祥,2021年03月10日,其在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大厅内设置的绿色垃圾收集容器,标识为“厨余垃圾”,标识错误,未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被执法队员查获。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表》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3 2021-03-04 杭建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015号 2021年1月19日10时07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执法队员依职权巡查至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工地时,对该工地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勘查,该处设置收集容器四只,其中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其他垃圾两包,主要为塑料袋、使用过的口罩等其他垃圾。该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工地施工方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执法队员现场向工地负责人出示证件并告知公务,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向当事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1】第8202792号)。 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永祥,2021年1月19日10时07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执法队员依职权巡查至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工地时,对该工地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勘查,该处设置收集容器四只,其中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其他垃圾两包,主要为塑料袋、使用过的口罩等其他垃圾。该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工地施工方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执法队员现场向工地负责人出示证件并告知公务,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向当事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1】第8202792号)。2021年1月21日10时05分受委托人李山红来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查明,2021年1月19日当事人在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工地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10时07分被我局执法队员查获。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之规定。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结合《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4 2021-02-23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52号 2020年10月13日22时23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建村新安郡工地时发现该处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的现象,执法队员现场勘查,经查,现场有工人在浇筑混凝土,施工区域位于新安郡工地东侧,现场发现有混凝土泵车一台,并有混凝土罐装车进出,执法队员现场进行测噪,经测量,现场噪声值为63.4dB,现场已拍照取证。其中混凝土灌装车车牌为:浙A9F593,混凝土泵车为浙A6D569,执法队员向现场负责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0】第8203041号),要求当事人到新安江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姓名: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永祥,2020年10月13日22时23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建村新安郡工地时发现该处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的现象,执法队员现场勘查,经查,现场有工人在浇筑混凝土,施工区域位于新安郡工地东侧,现场发现有混凝土泵车一台,并有混凝土罐装车进出,执法队员现场进行测噪,经测量,现场噪声值为63.4dB,现场已拍照取证。其中混凝土灌装车车牌为:浙A9F593,混凝土泵车为浙A6D569,执法队员向现场负责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0】第8203041号),要求当事人到新安江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逾期未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当事人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永祥,当事人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于2020年10月13日22时23分被执法队员查获。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规定,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结合《集中攻坚行动从重处罚违法事项及标准》,建议对当事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5 2021-01-05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83号 2020年10月22日10时18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接电话投诉,建德市新安江江滨公园2号排水口有大量黄泥水排入江口,新安江中队联合住建市政部门一同到新安郡工地内查找原因,经进一步调查查明,排入的黄泥水为新安郡工地内部用抽水泵,通过一根管子,通入到工地外部雨水井内,黄泥水为该工地沉淀池池水,抽水管直径10CM,长20M,污染江面面积长12米,宽10米,面积120平方米,现场已拍照取证。 姓名: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永祥,2020年10月22日10时18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接电话投诉,建德市新安江江滨公园2号排水口有大量黄泥水排入江口,新安江中队联合住建市政部门一同到新安郡工地内查找原因,经进一步调查查明,排入的黄泥水为新安郡工地内部用抽水泵,通过一根管子,通入到工地外部雨水井内,黄泥水为该工地沉淀池池水,抽水管直径10CM,长20M,污染江面面积长12米,宽10米,面积120平方米,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向现场负责人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0】第8203234号)。当事人逾期未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当事人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项目建设。2020年10月22日,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向外排放污水,经测量,工地污水外排导致的污染江面面积长12米,宽10米,面积120平方米,于10月22日10时18分被执法队员查获,执法过程已录音录像。另经查证,2020年09月24日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因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被我局查处(案件编号:202010****000514)。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车辆冲洗设施的,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规定设置封闭围栏或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渣土和材料的,或者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或者未拆除施工临时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清除或拆除,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结合《建城管〔2018〕59号关于对城市管理常见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的通知》,建议对当事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6 2020-12-30 杭建综执﹝2020﹞罚决字第03-0046号 2020年9月24日10时25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队员依职权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工地时,发现该处工地向外排放污水。经执法队员现场勘察,该处污水主要为黄泥水,来源为新安郡工地冲洗路面所致。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该处污染城市道路长30米,宽4.1米,面积为123平方米,该处工地施工方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0】第8202375号)。 当事人信息:名称: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永祥,职务: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24日10时25分,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安江中队队员依职权巡查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建路新安郡工地时,发现该处工地向外排放污水。经执法队员现场勘察,该处污水主要为黄泥水,来源为新安郡工地冲洗路面所致。经执法队员现场勘查该处污染城市道路长30米,宽4.1米,面积为123平方米,该处工地施工方为建德广元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已拍照取证。执法队员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建综法调(询)字【2020】第8202375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清运。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在建设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材料,不得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的规定,属于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行为。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车辆冲洗设施的,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结合《关于对城市管理常见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的通知》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浙江省建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详情
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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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 1
序号 巡查日期 监督发现问题 处理情况 处理意见 属地工商所
1 2015-01-28 - - 正常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

经营状况

历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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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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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概况(单位¥,月薪) 数据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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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记录 156
序号 标题 角色 发布日期 源地址
1 区域性秸秆处理中心项目-主体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方 2024-09-30 详情
2 建德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十里埠村至绪塘村沿江生态环境整治-江村芳甸杨村桥段风貌环境整治-杨村桥镇草莓共富集市改造提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方 2024-08-26 详情
3 建德市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十里埠村至绪塘村沿江生态环境整治-江村芳甸杨村桥段风貌环境整治-杨村桥镇草莓共富集市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方 2024-08-21 详情
4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建德市安仁中心学校田径场塑胶跑道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告 中标方 2024-07-18 详情
5 建德市安仁中心学校田径场塑胶跑道采购项目 中标方 2024-07-18 详情
6 建德市安仁中心学校田径场塑胶跑道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方 2024-07-18 详情
7 备件金属材料库建设项目中标结果 中标方 2024-07-10 详情
8 劳村村西乡草莓园城乡风貌提升 竞标方 2023-08-21 详情
9 劳村村西乡草莓园城乡风貌提升[A3301820190507873001221] 竞标方 2023-08-21 详情
10 建德市寿昌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A3301820190507384001211] 竞标方 2023-08-14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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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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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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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3
序号 申请公布日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公布号 专利类型
序号 申请公布日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公布号 专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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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舆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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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执行标的(元):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 案号
失信被执行人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省份
案号 (2020)京03执96号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立案日期 发布日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日期 关联当事人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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