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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东莞市广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志雄 关联1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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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其他商务服务业-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注销 |
成立日期 | 2013-02-05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0人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41900061538373U |
注册号 | 441900001521370 | 组织机构代码 | 061538373 |
住址 | 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南门坑 | ||
经营范围 | 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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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监事 | |
2 | 经理,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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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13-02-05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市场管理服务。
[退出]
|
市场管理服务。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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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18-07-27 | 东工商洪处字(20180第484号 | -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 | 2015-05-15 | 东工商洪处字(2015)第17号 | 东工商洪处字[2015]第17号 当事人:东莞市广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441900001521370;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南门坑;法定代表人:李志雄;注册日期:2013年02月05日;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明,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4日下发的《关于全市活禽经营市场“一周一大扫除(消毒)、一月一休市”时间安排的通告》(东府办(2015)14号),2015年2月15日为全市活禽经营市场一月一休市时间。当事人东莞市广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办的“洪梅中心市场”在2015年2月15日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期间,未严格执行休市规定,有一户经营户在场内从事销售活鸡的经营行为。当事人的 上述行为,于2015年2月15日被我局查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开办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行为。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二)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的规定,鉴于休市规定刚开始实施,当事人在认识上不够透彻,未能及时阻止场内部分经营户销售活鸡的行为;另外,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比较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开办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 二、对当事人开办市场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行政处罚)》规定的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或到本局(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洪梅大道)POS机缴费窗口刷卡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将每日 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行政处罚)》 二0一五 年 五 月 十五日 送: 东莞市广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抄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3 | - | - | - |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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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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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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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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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