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开通企信通SVIP尊享会员产看更多联系方式
SVIP可查看企业所有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座机、邮箱
企信通小程序
微信 扫码查看详情
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缙云县永安石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赵金法 关联3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采矿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注册资本 | 5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0-01-19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31122550506831G |
注册号 | 331122000013214 | 组织机构代码 | 550506831 |
住址 |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镇溪滨花园2幢1单元102室 | ||
经营范围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建筑用石料加工、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序号 | 年份 | 详情 |
---|---|---|
1 | 2020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2 | 2019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3 | 2018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4 | 2017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5 | 2016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6 | 2015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7 | 2014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8 | 2013年年度详细经营报告 | 详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执行董事 | |
2 | 监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0-01-16 | 期限变更(经营期限、营业期限、驻在期限等变更) |
营业期限至: 2020-01-18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2 | 2017-08-22 | 业务范围变更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5月03日止) 建筑用石料加工
[退出]
销售 [退出] |
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
[新增]
建筑用石料加工、安装、销售 [新增]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 |
3 | 2017-08-22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
5505068
31
|
***************31
G
|
4 | 2017-08-22 | 其他事项备案 |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退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
[新增]
|
5 | 2017-08-22 | 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 |
姓名: 赵金法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赵金法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6 | 2017-08-22 | 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金、资金数额等变更) |
***
|
***
|
7 | 2017-08-22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100
|
500
(+400.0%)
|
8 | 2015-05-19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
4
年
11
月03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
7
年
05
月03日止)
|
9 | 2011-09-01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
许可经营项目: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03日止)
|
10 | 2011-09-01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用石料销售
|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用石料
加工、
销售
。
|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23-05-23 | 丽环(缙)罚〔2023〕4号 | -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
2 | 2023-05-23 | 丽环(缙)罚〔2023〕1号 | -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3-05-23 | 丽环﹝缙﹞罚﹝2023﹞1号 | 2023年2月27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潘可托、丁漉徐接信访投诉对缙云县永安石材有限公司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西村紫凤自然村紫凤山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现场正在进行清理阶段。经勘察,该公司从事采矿项目,开采对象紫凤山为露天矿山,于2018年2月申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文号为缙环建〔2019〕53号,于2019年12月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环保验收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进行验收。根据环保验收资料,该公司的生产工艺是表土及风化岩石剥离—机械切割—分离推平—装卸运输—清渣—外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地表径流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采装粉尘,通过喷淋洒水进行抑尘;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剥离物、沉淀泥沙,外运综合利用。检查发现,该公司自建的废水沉淀池共有三级,位于第三格沉淀池内可见有一白色塑料管道连接沉淀池,塑料管道长度约10米,白色塑料管另一端位于沉淀池周边草丛中,草丛周边可见有泥浆水排放痕迹。下方可见有一农田,农田内存有泥浆水,农田周边使用土墙设置有围挡,农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执法人员用铁锹进行测算,泥浆水深度约为1米,上层为清水,下层为沉淀污泥,分别约为0.5米深度。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当事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制作笔录,取得相关的书证,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2023年3月1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潘可托、丁漉徐在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1215办公室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展开调查询问。经调查,该公司在沉淀池西侧山坳地势更低的地方借用村里的闲置农田,对农田周边使用土墙设置有围挡,作为一个清水蓄水回用池,在第三级废水沉淀池上端设置了一根白色塑料管道用于将沉淀后的上层清水排到山坡,流到农田进行收集,农田里蓄水后设置了水泵进行回用,将清水回用作为喷淋除尘水。调查发现该公司近期进行场地清理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于今年2月初将作业区的泥浆水抽到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因没有对沉淀池之前沉淀的污泥进行清理,抽的水量较多,导致原先沉淀池里的沉淀污泥从排放清水的管道被排放出去,顺着山坡流到用于蓄水的农田,沉积在农田里。目前农田里收集的是泥浆水,上层为清水,下层为沉淀污泥。现场用铁锹进行测算,下层沉淀污泥有0.5米深度,农田面积150平方米,计算得出沉淀污泥堆放量为75立方。经查实,该公司不处于生态红线,一年内没有环境污染被群众投诉(不含本次),两年内没有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1.2023年2月27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生产项目工艺、设施和停产情况及沉淀污泥外排到农田里的具体情况;2.2023年2月27日现场勘查平面图1份:证明该公司所处位置,厂区布局,加药桶、沉淀池以及外排泥浆水农田位置;3.2023年2月27日现场照片证据共9张: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情况,该公司开采区停产情况,该公司沉淀池和外排白色塑料管位置,该公司外排泥浆水农田位置和泥浆情况;4.2023年3月1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违法排放沉淀污泥的事实原因、经过、时间和影响后果等情况;5.2023年3月10日提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环保审批手续证复印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节选部分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公司基本情况,拥有采矿资质,已取得环保手续和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相关要求;6.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送达地址确认情况;7.2023年3月10日提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截图1份:证明排放固体污染物需要合法合规;8.2023年3月10日提取某某弃土场弃土协议1份:证明用于参照计算同类型固体废物处置费用的市价;9.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两名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信息。 |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
2 | 2023-05-23 | 丽环﹝缙﹞罚﹝2023﹞4号 | 2023年2月27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潘可托、丁漉徐接信访投诉对缙云县永安石材有限公司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西村紫凤自然村紫凤山建筑用凝灰岩矿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现场正在进行清理阶段。经勘察,该公司从事采矿项目,开采对象紫凤山为露天矿山,于2018年2月申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于2019年5月17日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文号为缙环建〔2019〕53号,于2019年12月委托第三方编制项目环保验收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进行验收。根据环保验收资料,该公司的生产工艺是表土及风化岩石剥离—机械切割—分离推平—装卸运输—清渣—外售,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地表径流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采装粉尘,通过喷淋洒水进行抑尘;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剥离物、沉淀泥沙,外运综合利用。检查发现,该公司自建的废水沉淀池共有三级,位于第三格沉淀池内可见有一白色塑料管道连接沉淀池,塑料管道长度约10米,白色塑料管另一端位于沉淀池周边草丛中,草丛周边可见有泥浆水排放痕迹。下方可见有一农田,农田内存有泥浆水,农田周边使用土墙设置有围挡,农田面积约为150平方米,执法人员用铁锹进行测算,泥浆水深度约为1米,上层为清水,下层为沉淀污泥,分别约为0.5米深度。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当事人进行现场勘察并制作笔录,取得相关的书证,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2023年3月1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潘可托、丁漉徐在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1215办公室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展开调查询问。经调查,该公司在沉淀池西侧山坳地势更低的地方借用村里的闲置农田,对农田周边使用土墙设置有围挡,作为一个清水蓄水回用池,在第三级废水沉淀池上端设置了一根白色塑料管道用于将沉淀后的上层清水排到山坡,流到农田进行收集,农田里蓄水后设置了水泵进行回用,将清水回用作为喷淋除尘水。调查发现该公司近期进行场地清理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于今年2月初将作业区的泥浆水抽到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因没有对沉淀池之前沉淀的污泥进行清理,抽的水量较多,导致原先沉淀池里的沉淀污泥从排放清水的管道被排放出去,顺着山坡流到用于蓄水的农田,沉积在农田里。目前农田里收集的是泥浆水,上层为清水,下层为沉淀污泥。现场用铁锹进行测算,下层沉淀污泥有0.5米深度,农田面积150平方米,计算得出沉淀污泥堆放量为75立方。经查实,该公司不处于生态红线,一年内没有环境污染被群众投诉(不含本次),两年内没有被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为证:1.2023年2月27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生产项目工艺、设施和停产情况及沉淀污泥外排到农田里的具体情况;2.2023年2月27日现场勘查平面图1份:证明该公司所处位置,厂区布局,加药桶、沉淀池以及外排泥浆水农田位置;3.2023年2月27日现场照片证据共9张: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执法检查情况,该公司开采区停产情况,该公司沉淀池和外排白色塑料管位置,该公司外排泥浆水农田位置和泥浆情况;4.2023年3月10日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违法排放沉淀污泥的事实原因、经过、时间和影响后果等情况;5.2023年3月10日提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复印件、环保审批手续证复印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节选部分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公司基本情况,拥有采矿资质,已取得环保手续和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相关要求;6.2023年3月10日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送达地址确认情况;7.2023年3月10日提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截图1份:证明排放固体污染物需要合法合规;8.2023年3月10日提取某某弃土场弃土协议1份:证明用于参照计算同类型固体废物处置费用的市价;9.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2份:证明两名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信息。 |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
截止目前暂无股权出质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股权出质信息!
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
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