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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广州郑明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曾光贤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8-08-16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40101MA5C47G505 |
注册号 | 440125000444779 | 组织机构代码 | MA5C47G50 |
住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八路2号4幢(仓库B-1)101室 | ||
经营范围 | 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航空货运代理服务;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包装服务;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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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监事 | |
2 | 经理,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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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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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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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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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于昌飞
[退出]
|
曾光贤
[新增]
|
2 | 2021-08-18 | 章程备案 |
准予章程备案[新增]
|
|
3 | 2021-08-1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傅坤良
[退出]
|
任斌
[新增]
|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22-10-31 | 穗增市监处罚〔2022〕295号 | - |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0-09-27 | (穗增-14)应急罚〔2020〕10 号 | - |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2-10-31 | 穗增市监处罚﹝2022﹞295号 | 对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或者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广州郑明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47G50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八路2号4幢(仓库B-1)101室;法定代表人:于昌飞;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6日;营业期限:2018年08月16日至2038年08月15日;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8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压力管道,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本局于当立案调查。现查明,当事人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编号:管GC粤A0358(21))的所有权人和使用管理人。2022年8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于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压力管道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本局就此向当事人发出(穗增)市监特令[440183(2022)]第(08180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压力管道,待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022年9月30日,上述压力管道取得《定期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2022年8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向当事人开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3、2022年8月18日,当事人提供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份、《广州郑明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关于压力管道检测的情况汇报》;4、2022年8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受委托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的《压力管道整改报告》1份、《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结论报告》复印件1份、《压力管道年度检查报告》复印件1份、《仓储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5、当事人提供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2022年10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本局认定: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和进行整改,违法行为轻微,使用涉案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在本局作出调查终结前已经取得《定期检验报告》,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1000元。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广州市区县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刷卡缴纳罚没款,也可以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 |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2020-09-27 | ﹝穗增-14﹞应急罚﹝2020﹞1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 | 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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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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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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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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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