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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湛江市赤坎区娟凤美容院 | 法定代表人 | 林文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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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个体户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
注册资本 | 1.0万元 | ||
登记机关 |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坎分局 | 经营状态 | 注销 |
成立日期 | 2014-09-26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 |
注册号 | 440802600221934 | 组织机构代码 | - |
住址 | 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2号世贸大厦3幢写字楼608房 | ||
经营范围 | 美容服务、保健按摩;批发兼零售:化妆品、日用品。 | ||
一般经营项目 | - | ||
许可经营项目 | -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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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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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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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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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01-15 | 湛工商赤中华处字[2016]第3号 | 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坎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工商赤中华处字〔2016〕第3号 负责人:林文朝;注册号:440802600221934;字号名称:湛江市赤坎区娟凤美容院;经营场所: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一路2号湛江世贸大厦3幢写字楼608房;经营范围:美容服务、保健按摩;批发兼零售:化妆品、日用品。 2015年12月14日,我所办案人员依法着装整齐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赤坎区中山一路2号湛江世贸大厦3幢写字楼608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上核准登记的字号名称为:湛江市赤坎区娟凤美容院,但在该店的大门招牌及广告宣传中发现,其实际使用的名称分别是“百嘉美美容中心” “百嘉美美容护理中心”和“百嘉美美容院”,与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名称不相符。为进一步查清情况,由苏赤华、林水拾同志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登记,并于2015年12月14日经所领导批准立案。在调查期间,我所对当事人采取了提取有关材料证据、询问了解、拍摄现场照片等调查方式和手段。 经查明: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上核准登记的字号名称为:湛江市赤坎区娟凤美容院,从2014年10月开始在美容院的大门招牌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名称分别是“百嘉美美容中心” “百嘉美美容护理中心”和“百嘉美美容院”,与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名称不相符,至2015年12月14日被我所查获止。当事人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时承认其违法的事实,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相关的证据及证明事项: 1.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的情况。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具体情况。 3.现场检查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字号名称的使用情况。 4.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5.当事人提交的营业执照1份,证明当事人被许可的登记事项。 当事人使用的名称与营业执照核准的名称不相符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构成了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行为。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所执法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湛工商赤中华听告字[2016]第1号),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要求。 鉴于当事人是初犯,并积极配合调查。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 本处罚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建设银行湛江市分行、湛江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交通银行湛江分行、农业银行湛江分行、中国银行湛江分行、工商银行湛江市分行、广东南粤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工商局赤坎分局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行政处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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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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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
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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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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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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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