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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铜仁市碧江区星耀网咖会所 | 法定代表人 | 刘姣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铜仁市碧江区星仔网咖会所 | ||
企业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体育-体育组织-网吧活动 |
注册资本 | 1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18-11-23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0 人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20602MA6HD9DF4Q |
注册号 | 520602000574041 | 组织机构代码 | MA6HD9DF4 |
住址 |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文化步行街二楼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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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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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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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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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7 | 负责人变更 |
刘鹏
[退出]
|
刘姣
[新增]
|
2 | 2023-07-17 | 名称变更 |
铜仁市碧江区星
仔
网咖会所
|
铜仁市碧江区星
耀
网咖会所
|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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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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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24 | 〔铜〕文综罚字〔2024〕013号 | - |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2 | 2023-06-16 | 〔铜〕文综罚字〔2023〕008号 | - |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3 | 2023-01-12 | 〔铜〕文综当罚字〔2023〕001号 | - |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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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6-16 | ﹝铜﹞文综罚字﹝2023﹞008号 | 经调查,你单位连续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 证据一 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6HD9DF4Q)《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编号:52060220011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资质。 证据二 (铜)文综检(勘)字〔2023〕017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谢骏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照片5张,证明2023年5月30日当事人接纳1名未成年人的事实。 证据三 (铜)文综检(勘)字〔2023〕018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谢骏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照片3张和收银员刘姣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照片3张,证明2023年6月1日当事人接纳2名未成年人的事实。 证据四 未成年人《调查询问笔录》1份;未成年人《户口薄》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父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2023年5月30日1名未成年人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上网。 证据五 刘鹏《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谢骏《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刘鹏和谢骏居民身份。 证据六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鹏《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谢骏接受刘鹏委托处理铜仁市碧江区星仔网咖会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证据七 谢骏《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和6月1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 证据八 收银员宋琴娟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2023年5月30日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证据九 收银员刘姣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2023年6月1日当事人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证据十 两名未成年人《就读证明》各1份,证明两人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事实。 证据十一 两名未成年人的《调查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2023年6月1日,两名未成年人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上网消费的事实。 证据十二 调查取证照片6张,证明执法人员对委托代理人谢骏、收银员宋琴娟和刘姣、3名未成年人进行调查询问。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确认你单位连续两次共接纳3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情况属实。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2023年6月5日,本机关法制部门对上述证据从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方面进行审查,认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所取证据确凿合法,可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2023年6月8日,本机关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铜)文综罚告字〔2023〕00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截止6月14日,本机关未收到你提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情况报告。 | 1、停业整顿30日(6月16日至7月15日)。 |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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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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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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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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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