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开通企信通SVIP尊享会员产看更多联系方式
SVIP可查看企业所有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座机、邮箱
企信通小程序
微信 扫码查看详情
简介:包头市亿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内蒙较早致力于室内空气检测,空气污染治理、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我公司与各大知名品牌净化空气设备公司长期合作成功研发出中国室内空气治理的高科技产品,并且通过了国家环保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现企业拥有知名产品如:光氧触煤、甲醛清除剂、苯清除剂、TVOC清除剂、逸朗新触媒、布艺清除剂,装修除味剂、活性炭、竹炭、空气净化机、检测仪器、治理设备等。公司装饰家装部是集室内设计、预算、施工、材料于一体的专业化装饰公司。公司有着创新的设计、合理的报价,还有一批独立的专业化的施工队伍,确保施工绿色环保,安全文明。 ...更多
公司名称 | 包头市亿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贾永贵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所属行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质检技术服务-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
注册资本 | 3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吊销,未注销 |
成立日期 | 2012-03-22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150203MA0QYF963W |
注册号 | 150203000062944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QYF963 |
住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三八路与团结大街交叉口北侧鹿城景泰写字楼1123房间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室内空气检测治理的技术咨询;室内装饰装潢、地面硬化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弱电工程、外墙保温工程;防盗监控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空气净化器、除尘设备、化工产品(专营及危险品除外)、钢材、建材、电子产品、电器、通讯器材、耐火材料、防水保温材料、工矿设备的销售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截止目前暂无企业年报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企业年报信息!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监事 | |
2 | 经理,其他人员,执行董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变更记录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变更记录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 |
---|---|---|---|---|
1 | 2016-06-28 | 昆市监企监处字(2016)12号 |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市监企监处字〔2016〕12号 关于包头北方创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937户企业开业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的处罚决定 当事人:包头北方创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937家企业(以下统称当事人,后附企业名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的通知》,我局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包头北方创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937家市场主体开展核查,多次联系当事人未果,又经联系预留经营地址也未找到当事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于2016年4月5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包头北方创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937家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13、2014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于2015年7月1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6年4月6日执法人员对1937户企业邮寄企业经营地址核查函,于2016年4月18日邮政部门因无法送达退回我局,后向企业所在辖区内的办事处、市场监管所多次进行地址核查,并向企业所在辖区税务部门调取纳税情况,证明该批企业2015年6月30日至今未纳税。我局于2016年4月26日在包头日报发布《关于对拟吊销企业听证公告》;在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办公楼一楼)和昆都仑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bt.nmgxygs.gov.cn/zzjg/gsxt2/),张贴发布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公告之日起15日内,被公告企业均未向我局提出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以上事实相关证据及证明事项如下: 证据一、2016年4月8日对包头北方创业钢结构有限公司等1937家企业邮寄企业经营地址核查函,证明其当事人的经营地址情况。 证据二、2016年4月25日,向当事人所在辖区税务部门调取纳税情况,税务部门出据证明,证明当事人连续六个月未纳税。 证据三、2016年4月25日,由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经营地址核查,证明当事人不在经营地址也未发现企业在其他地方经营。 证据四、公司年报信息一份,证明该当事人未参加2013、2014年度年报。 证据五、公司基本资料信息一份,证明该当事人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以上证据经办案人员依法取得,核对与原件一致,都经当事人签字认可,证据取得合法有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属开业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都仑区人民政府或者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起诉。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截止目前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行政处罚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股权出质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股权出质信息!
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
法院 | |||
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