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北京市 xxx 区 xxx 小区 xx 楼
认证用户提供
开通企信通SVIP尊享会员产看更多联系方式
SVIP可查看企业所有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座机、邮箱
企信通小程序
微信 扫码查看详情
简介:- ...更多
公司名称 | 湖北山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棠贵 关联1家企业 |
---|---|---|---|
曾用名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
注册资本 | 300.0万人民币 | ||
登记机关 |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在营 |
成立日期 | 2021-01-21 | 核准日期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参保人数 | - | 人员规模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21202MA49NJG79P |
注册号 | 422301000107470 | 组织机构代码 | MA49NJG79 |
住址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张公庙村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企业:
职位:
截止目前暂无企业年报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企业年报信息!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
1 | 财务负责人 | |
2 | 监事 | |
3 | 经理,执行董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对外投资!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对外投资!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截止目前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分支机构信息!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3-08-28 | 负责人变更 |
余帅
[退出]
|
吴棠贵
[新增]
|
2 | 2023-08-2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董事、监事、经理等) |
姓名:余帅,职务:经理
[退出]
姓名:余帅,职务:执行董事 [退出] |
姓名:吴棠贵,职务: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吴棠贵,职务:经理 [新增] |
截止目前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开庭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律诉讼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被执行人信息!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依据案号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详情 |
---|---|---|---|---|---|---|---|
1 | (2022)鄂1202执3804号 |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 (2022)鄂1202民初3301号 | 全部未履行 | 2022-12-05 | 2023-05-30 | 详情 |
截止目前暂无法院公告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工商局行政处罚!
序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处罚结果 | 决定机关 |
---|---|---|---|---|---|
1 | 2023-09-12 | 咸税一稽罚﹝2023﹞7号 | (一)增值税检查人员在进户前做了充分的案头分析,实地走访时发现你公司自2023年4月份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但你公司5月和6月份仍取得了水电费发票,检查人员询问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德祥其中原因,余德祥承认有其他企业搭用你公司水电,并向检查人员提供了水电费收据。你公司从2021年6月份起向该企业转售水电,在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按电每度1元、水每吨2.6元的价格,每半年向该企业收取一次水电费,其中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销售电6600度、水1350吨,收取电费6600.00元、水费3510.00元;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销售电6700度、水1365吨,收取电费6700.00元、水费3549.00元;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销售电6350度、水1275吨,收取电费6350.00元、水费3315.00元。经检查核算,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累计收取电费19650.00元、水费10374.00元,共计少缴增值税3117.19元,补缴明细如下:2021年12月应补缴增值税6600÷(1+13%)×13%+3510÷(1+9%)×9%=1049.11元。2022年6月应补缴增值税6700÷(1+13%)×13%+3549÷(1+9%)×9%=1063.83元。2022年12月应补缴增值税6350÷(1+13%)×13%+3315÷(1+9%)×9%=1004.25元。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第十九条第一款:“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 对你公司少缴税款7450.96元的偷税行为,处以百分之五十罚款3725.48元。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凭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00元。共计罚款5725.48元。 |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序号 | 登记日期 | 登记编号 | 出质人 | 质权人 | 状态 | 出质股权数额 |
---|---|---|---|---|---|---|
1 | 2021-12-23 | - | - | 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 | 2021-12-23 | - | 余帅 | 湖北咸安长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5 | 300.0000 |
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行政监督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融资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员工招聘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微信公众号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招投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百度推广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商标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软件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作品著作权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截止目前暂无专利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网站备案信息!
截止目前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截止到当前日期,暂无公司舆情信息!
同行业公司
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执行标的(元):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立案日期 | 案号 |
失信被执行人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省份 | ||
案号 | (2020)京03执96号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依据文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立案日期 | 发布日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公告日期 | 关联当事人 | ||
---|---|---|---|
法院 | |||
公告内容 |